1.授予协会荣誉牌匾及精美常务理事会员荣誉证书,并享有协会常委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。
2.常务理事单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副会长单位权利;
3.优先参与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;
4.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;
5.优先取得本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;
6.享受本会整体广告宣传资源;
7.优先参与编制医用洁净工程和装备行业国家相关的标准与规范;
8.优先协助开展医用洁净工程技术装备行业的国内外发展概况、发展环境、市场需求等相关领域的研究、学术交流以及咨询服务;
9.整合行业内上、下游资源,为供需搭建合作、交流平台;
10.优先协助深入开展行业生产分析、竞争分析、产品价格分析、用户分析、替代品和互补品分析、行业主导驱动因素、行业渠道分析、行业赢利能力、行业成长性、行业营运能力分析等
11.优先参与医疗净化系统专项设计调研工作;
12.本会代表政府行业发展协会,企业产品优先在本会官方网站宣传一年;
13.享有本会提供的政策咨询,参加本会联谊活动以及本会组织的有关评选表彰活动;
14.享有本会所提供的优惠展位及产品的推广平台;
15.免费在本会官网上链接企业网址;
16.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学术论坛、年会、沙龙、各省公益巡讲及评选表彰活动等,获赠最新及时的本会会员名录。扩大企业行业影响力,创造供需方一对一交流与合作机会;
17.优先参与本会举办的专业交流会和出国考察交流活动;
18.一年提供不少于10条医院项目有效信息,优先协助项目攻关活动;
19.在本会微信平台刊登公司产品享受优惠政策;
20.对本会的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;
21.常务理事单位须遵守会员单位章程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;
22.常务理事须执行常委会议做出的决定;
23.常务理事须配合本会的各项工作;
24.常务理事有义务为本会吸纳更多成员;
25.常务理事须配合本会对其进行参观考察;
26.常务理事须接受本会对其进行监督指导;
27.常务理事有义务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修改方案;
28.常务理事须按时出席会员大会;
29.常务理事须按规定付会费。